2011年3月15日星期二

3月12日某报社当晚出报纸的注意事项

这是我们报社今晚出报纸的注意事项

我们报纸是苏北一家都市生活报。每天发生大事都需的请示上级可不可报道,怎样报道,报到什么程度。

这是我们今天接到的指示:

1.继续做好法律体系形成的宣传,不炒作提案议案回复程序化的问题,不报道代表委员缺席情况。

2.全面准确解读两高报告,反映社会对两高工作的积极评价,不炒作相关数据,不散布司法腐败言论,不对涉腐案件作集纳式、对比式报道,不翻历史陈案。

3.做好云南抗震救灾报道,处理好日本地震的报道。

4.不报道不炒作:山西1/8面积因采煤被挖空,国家行政学院考试中心副主任一事,挪威籍留学生从中科院高楼跳伞受伤,“停喜”(音)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案,甘肃兰州出租车罢运,广东茂名村支书抢劫。

5.不报道澳门赌王家庭财产分配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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